为进一步提升全州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要求,3月12日,玉树州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组织州、市两级消防、市监部门开展“3·15”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指导,持续提升全州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营造良好的消防产品市场环境。
此次联合检查中,检查人员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1家消防产品销售单位、2家使用单位开展指导式检查,并从严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明确此次联合检查不作为行政执法检查任务来源。在销售单位,通过查看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和检验报告、现场实验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干粉灭火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应急照明灯、直流水枪、喷淋头等产品,并对《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进行了宣贯。在使用单位,重点检查了消防水带、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产品,对水带使用年限超过12年、呼救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处于暂停状态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对发现的其他火灾隐患问题也同步进行了告知,要求及时高质量整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