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体育APP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发布日期:2025-06-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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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体育APP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服务;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大气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灌溉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供应链管理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海洋服务;海洋环境服务;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智能农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用薄膜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薯类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油料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豆类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棉花种植【分支机构经营】;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分支机构经营】;糖料作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烟草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蔬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花卉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水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坚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中草药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棉、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具体品种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准,在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钢材、生铁、铁合金产品(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铬矿、锰矿、硼矿、锡矿、铅矿、镍矿、磷矿等原矿石及锑精矿石、锌精矿石、天青矿石的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场地租赁;农产品、农副产品、饲料、食品添加剂、乳制品、茶叶、天然橡胶、化肥的销售;停车场服务;汽车充电桩服务;化工科技、环保科技、生物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河北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财务咨询;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卸搬运;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物业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密封件销售;密封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舟山)兴海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化(舟山)兴海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0,578.79万元,负债总额为17,142.21万元,净资产为13,436.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06%。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7,403.34万元,净利润为306.76万元。

  5.经营范围:工程技术研究;化学试验;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科技项目招标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77,483.62万元,负债总额为206,963.33万元,净资产为70,520.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5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251.33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88-96号(双号)1-A楼1813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软件开发;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城市绿化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润滑油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喷枪及类似器具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财务咨询;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代驾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代理记账;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浙江中蓝新茂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中蓝新茂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11.47万元,负债总额为99.58万元,净资产为511.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2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06.28万元,净利润为2.71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衡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箱包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浙江中蓝新茂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中蓝金冷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046.14万元,负债总额为5,580.72万元,净资产为1,465.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20%。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6,551.86万元,净利润为743.16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农药登记试验;室内环境检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浙江长三角化学品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长三角化学品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566.40万元,负债总额为196.86万元,净资产为2,369.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96.28万元,净利润为121.3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总承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检测、检验、鉴定、评估技术服务,计量认证服务(范围详见《计量认证证书》),认证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检测仪器设备开发,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334.94万元,负债总额为2,016.20万元,净资产为3,318.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7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171.85万元,净利润为267.24万元。

  2.住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88-96号(双号)1-A楼19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百货的销售,实业投资开发,相关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

  6.关联关系:浙江普发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普发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55.99万元,负债总额为2,894.70万元,净资产为-1,538.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3.48%。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567.74万元,净利润为0.37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服务;化肥销售;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浙江禾皓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禾皓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008.42万元,负债总额为5,163.95万元,净资产为8,844.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86%。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9,674.16万元,净利润为59.61万元。

  5.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贵金属、非金属、稀土等矿产品的采选;有色金属、贵金属、非金属、稀土及其矿产品的购销,矿山、冶金、化工设备及零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轻化药剂、电线电缆、高低压电器、橡胶制品、五金交电、百货、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购销;萤石精粉的生产、干燥与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宜章弘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润滑油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4号楼2层4-2-4439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润滑油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喷枪及类似器具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消防器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池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西安中蓝金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安中蓝金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064.91万元,负债总额为10,669.23万元,净资产为2,395.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66%。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8,375.27万元,净利润为603.9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核材料运输;核材料储存;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期刊出版;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喷涂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标准化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6.关联关系: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49,385.20万元,负债总额为162,081.42万元,净资产为87,303.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9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37,575.15万元,净利润为10,062.97万元。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泰兴梅兰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兴梅兰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9,353.90万元,负债总额为3,753.16万元,净资产为15,600.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3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5,323.39万元,净利润为17,939.34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期刊出版;农药登记试验;肥料生产;建设工程施工;药品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检验检测服务;药品进出口;安全评价业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中草药收购;中药提取物生产;谷物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安全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按有效许可证所列项目在指定地点经营);环氧树脂(中间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自产产品;塑料及改性、彩色显影剂系列、双酚A、化工产品(危险品、有毒品等国家专项规定产品除外)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化学肥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供热、供汽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聊城鲁西氯甲烷化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聊城鲁西氯甲烷化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8,755.83万元,负债总额为9,672.39万元,净资产为99,083.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07,399.92万元,净利润为12,007.76万元。

  5.经营范围:钢材、不锈钢材、管道配件、焊材、润滑油、机械油、液压油、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电动工具、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机械设备配件、建材、塑料洁具、土杂品(危险品除外)购销;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聊城鲁西化工物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聊城鲁西化工物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682.47万元,负债总额为9,189.47万元,净资产为5,493.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5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4,476.67万元,净利润为203.99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9,126.58万元,负债总额为72,160.95万元,净资产为56,965.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88%。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97,188.20万元,净利润为737.42万元。

  5.经营范围:主办《橡塑技术与装备》期刊;承包境外化工石化医药、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的勘察、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道路货物运输;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压力管道设计;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环境保护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销售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化工材料、化工产品、化工机械与设备、化工装备、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与设备、汽车配件、装饰材料、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承办学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橡塑技术与装备》期刊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清洗机器人及清洗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蓝星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江东一路5000号诚智商务中心6幢655-1室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蓝启生科(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蓝启生科(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741.27万元,负债总额为948.48万元,净资产为2,792.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35%。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837.27万元,净利润为-286.51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智能化流体控制设备产品;销售智能化流体控制设备产品;阀门维修、设计及研发;以上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蓝钿(北京)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蓝钿(北京)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030.07万元,负债总额为6,005.18万元,净资产为24.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5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485.79万元,净利润为150.39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塑胶表面处理;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克劳斯玛菲机械(中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克劳斯玛菲机械(中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8,757.51万元,负债总额为85,169.94万元,净资产为43,587.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15%。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90,896.00万元,净利润为4,471.86万元。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3,128.34万元,负债总额为53,629.32万元,净资产为9,499.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95%。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4,186.78万元,净利润为-2,319.86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生产环氧树脂,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江苏扬农锦湖化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销售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医疗器械(限I、II类)、化妆品;招标代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华夏汉华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五金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日用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零售;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华凌涂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岳麓街道溁左路中南大学科技园研发总部1栋293房

  5.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研发、检测服务、制造、零售;新材料及相关技术、农药、化工技术的研发;农药技术服务;农药零售(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的销售);高新技术研究;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清洁服务;化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湖南蓝启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蓝启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815.68万元,负债总额为559.25万元,净资产为6,256.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1%。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31万元,净利润为40.45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兽药生产;药品委托生产;食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兽药经营;食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检验检测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关联关系: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兴业大道69号(生产地址:驻马店市中华大道439号/兴业大道与练江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再生资源销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联营企业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兴街道江南大道88-96号(双号)1-A楼1801室

  5.经营范围:锅炉的研究、开发,实业投资,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

  6.关联关系:杭州前线锅炉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前线锅炉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9,859.41万元,负债总额为63,461.82万元,净资产为6,397.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84%。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137.97万元,净利润为36.05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机械服务;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杭州禾煜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禾煜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70.18万元,负债总额为825.56万元,净资产为244.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14%。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6,416.61万元,净利润为116.24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福建省威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省威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998.95万元,负债总额为5,542.34万元,净资产为4,456.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43%。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192.05万元,净利润为79.88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0,214.68万元,负债总额为31,645.70万元,净资产为38,568.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0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8,542.41万元,净利润为6,167.17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联营企业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7,579.39万元,负债总额为8,932.01万元,净资产为28,647.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7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1,602.07万元,净利润为1,751.42万元。

  5.经营范围:产品认证和标准化;制造工程轮胎、垫带、橡胶制品;主办《橡胶工业》、《轮胎工业》、《橡胶科技》期刊(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利用自有《橡胶工业》、《轮胎工业》、《橡胶科技》杂志发布广告;施工总承包;橡胶、橡塑、塑料制品及原材料、机械设备、橡胶工业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工程、橡塑工程、环境工程污染防治工程、压力容器及管道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轮胎质量检验;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销售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电器设备、橡胶制品、轮胎;租赁设备(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限分支机构经营);机电设备软件开发,机电设备的生产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3,822.68万元,负债总额为26,171.84万元,净资产为17,650.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72%。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9,447.75万元,净利润为186.83万元。

  5.经营范围: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除农药、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除电动三轮车)、日用品(除电动三轮车)、木材、建筑材料、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农产品(除非包装种子)、包装材料销售;谷物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公司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

  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根据具体协议内容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确定。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简要内容: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中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控股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财务公司”)、中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化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21亿元人民币及566.81万元美元,存款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0.63亿元,并有11.3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余额,过去12个月实际使用授信发生额55.62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生额为11.06亿元。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与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30亿元,全部为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及资金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中化控股子公司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在35亿元总额度内根据业务情况可分别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签订合同。上述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为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5.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融资租赁;(十一)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二)开办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的代客交易和为对冲前述交易风险而进行的交易。

  6.关联关系:中化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中国中化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中化财务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1栋1509-59

  5.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保理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中国中化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中化保理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保理上海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中国中化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中化保理上海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四)额度有效期限:本次额度有效期为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保理费用由应收账款债权人承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的费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保理业务,具体保理金额、保理费率及保理期限等,以签订的保理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及资金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化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21亿元人民币及566.81万元美元,存款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0.63亿元,并有11.3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余额。与中化财务公司过去12个月实际使用授信发生额55.62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生额为11.06亿元。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与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30亿元,全部为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周民先生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35亿元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决定和办理具体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等。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公司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及资金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简要内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财务公司”)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根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化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化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21亿元人民币及566.81万元美元,存款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0.63亿元,并有11.3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余额,过去12个月实际使用授信发生额55.62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生额为11.06亿元。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与中化财务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在2024年10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基础上,拟签署补充协议,就《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中化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融资租赁;(十一)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二)开办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的代客交易和为对冲前述交易风险而进行的交易。

  7.履约能力分析:中化财务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2024年10月14日所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下称“原协议”)补充约定如下:

  原协议中:第六条存款服务,“3.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每日营业终了的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现变更为:第六条存款服务,“3.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每日营业终了的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肆拾亿元整;”

  原协议中:第八条信贷服务,“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综合授信服务额度以乙方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甲方及成员企业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及成员企业需求;”

  现变更为:第八条信贷服务,“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可以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佰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数额以乙方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甲方及成员企业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及成员企业需求;”

  3.1本协议须经订约双方盖章,并须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2如本协议下的上限金额未获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签订双方应按原协议执行。

  3.3本协议为原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原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除上述条款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修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变,相应事宜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其中,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周民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025年4月28日,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如2025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变化,则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9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赵永春,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郝时光,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